永續報告書是什麼?誰要編、何時申報、要不要確信
永續報告書是上市櫃公司每年依 GRI 準則編製的 ESG 報告,現在全體上市櫃公司都要在 8 月 31 日前申報前一年度報告。本文白話整理適用對象、確信規定、2026 年與年報 IFRS 永續專章的分工,以及供應商為什麼被要資料。
金管會要求上市櫃公司依資本額分三階段,在年報揭露依 IFRS S1、S2 編製的永續資訊,2026 年度起陸續適用。S2 要揭露範疇三,所以客戶會向供應商要資料。本文整理時程、範疇三寬限與 2026 年 9 月的調整方向。
上市櫃客戶的採購寄來一份「供應商永續資料調查表」,開頭寫著:「為因應本公司依 IFRS S2 進行永續揭露,請提供 2025 年度用電量、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量,以及主要出貨產品的碳足跡。」
你心裡冒出一個問號:IFRS 不是會計師在用的財報準則嗎?我們只是做零件的工廠,跟客戶的年報有什麼關係?
關係其實很直接。這篇用白話說明 IFRS 永續揭露是什麼、台灣上市櫃公司什麼時候要做,以及為什麼最後會問到供應商。
IFRS 基金會之下的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(ISSB)在 2023 年 6 月 26 日發布兩號準則:
用一句話講:把永續資訊當成財報的一部分,寫給投資人看。
台灣的金管會在 2023 年 8 月 17 日發布「我國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藍圖」,採直接採用的方式。上市櫃公司要在年報裡新增「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」,經董事會通過,報導範圍與期間要和財報一致,原則上和年度財報同時申報。
關鍵在範疇三。IFRS S2 要求揭露範疇一、二、三的溫室氣體排放,範疇三要考量 GHG Protocol 列出的 15 個類別,再納入相關且重大的部分。其中「購買的商品與服務」這一類,算的就是客戶買進的原料、零件在上游生產時的排放,也就是在你工廠裡發生的那一段。
換句話說,**你工廠的排放,有一部分會出現在客戶的年報裡。**範疇三的基本概念可以看碳盤查是什麼?範疇一、二、三白話一次看懂。
金管會在 2025 年 10 月的新聞稿裡也直接提到,延長範疇三寬限,是為了讓「企業及其價值鏈廠商」有時間建置盤查資料系統、進行教育訓練。2026 年 9 月的調整說明也指出,價值鏈資訊取得不易,並表示會和環境部合作完善產品碳足跡係數資料庫,降低範疇三資料的取得成本。主管機關很清楚,這件事會一路影響到供應商。
依金管會 2025 年 11 月 7 日修正的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》,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適用:
| 階段 | 實收資本額 | 適用會計年度 | 開始申報 |
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階段 | 100 億元以上 | 2026 年度 | 2027 年 |
| 第二階段 | 50 億元以上、未達 100 億元 | 2027 年度 | 2028 年 |
| 第三階段 | 未達 50 億元 | 2028 年度 | 2029 年 |
範疇三的寬限:IFRS S2 本身給一年過渡,金管會再延長兩年,適用準則的前三個年度可以不揭露範疇三。以第一階段為例,最晚在 2030 年揭露 2029 年度的範疇三排放。另外,第一年可以先只揭露氣候相關資訊,也不用揭露比較期間資訊。
2026 年 9 月 23 日宣布的調整方向(金管會與環境部共同宣布,預計年底前修正年報準則及相關函令):
小提醒: 9 月宣布的是調整方向,正式條文以金管會修正發布的年報準則與函令為準。另外,金管會說明 GHG Protocol 的改版預計 2027 年完成,計算規則未來也可能更新。
很多人會把兩者搞混。簡單比較如下:
| 比較 | 永續報告書 | 年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 |
|---|---|---|
| 規範來源 | 證交所、櫃買中心的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| 金管會年報準則,依 IFRS 永續準則 |
| 主要參考 | GRI 準則,也可參考 SASB 指標 | IFRS S1、S2 |
| 主要讀者 | 多元利害關係人 | 投資人 |
| 和財報的關係 | 獨立的報告 | 報導範圍、期間要和財報一致 |
兩者目前並存。上市櫃公司的溫室氣體盤查資訊,本來就會揭露在年報和永續報告書裡;接軌 IFRS 之後,兩份文件怎麼分工,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持續在調整,細節以最新規定為準。
誤會 1:「IFRS 是會計準則,跟製造業供應商無關。」 IFRS S2 要揭露範疇三,範疇三包含客戶向你採購的東西。只要你的客戶是上市櫃公司或國際品牌,就可能被要資料。
誤會 2:「客戶有三年寬限,我們等到時候再說。」 寬限是給上市櫃公司揭露的時間,不是給供應商的。客戶要揭露某年度的範疇三,就要先有那一年的資料。提早被問,其實是合理的準備節奏。
誤會 3:「9 月宣布調整,小公司不用做,供應商也就沒事了。」 調整縮小的是上市櫃公司本身的強制範圍。第一、二階段大公司的範疇三需求仍在,國外品牌客戶也有自己的供應鏈要求。多數情況下,供應商的資料需求不會因此消失。
如果客戶的問卷不只問碳,還問人權、治理,可以接著看客戶寄來 ESG 問卷怎麼辦?
IFRS 基金會除了會計準則,也透過 ISSB 發布永續揭露準則。其中 IFRS S2 要求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一、二、三,範疇三包含公司向供應商購買的商品與服務。所以上市櫃客戶要揭露範疇三時,就需要上游供應商的資料,你的工廠可能就在名單上。
寬限期是給上市櫃公司「對外揭露」的時間,不是給供應商的。要揭露某一年的範疇三,就得先有那一年的資料,加上建置系統、教育訓練都需要時間。金管會自己也說明,延長寬限是為了讓企業及其價值鏈廠商有時間準備。客戶提早要資料,可以視為合理的準備動作。
不是。永續報告書依證交所、櫃買中心的作業辦法編製,主要參考 GRI 準則,給多元利害關係人看。IFRS 永續資訊則放在年報的永續相關財務資訊專章,主要給投資人看,報導範圍和期間要和財報一致。兩者目前並存,分工細節以證交所、櫃買中心最新規定為準。
2026 年 9 月宣布的調整,是縮小上市櫃公司本身的強制揭露範圍,例如資本額未達 20 億元且非環境部納管者不強制適用,第三階段公司暫時豁免範疇三。但第一、二階段大公司的範疇三需求仍在,國外品牌客戶也有自己的要求,所以多數情況下資料需求不會因此消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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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續報告書是上市櫃公司每年依 GRI 準則編製的 ESG 報告,現在全體上市櫃公司都要在 8 月 31 日前申報前一年度報告。本文白話整理適用對象、確信規定、2026 年與年報 IFRS 永續專章的分工,以及供應商為什麼被要資料。
上市櫃公司依實收資本額分三階段揭露溫室氣體盤查,並取得第三方確信,2027 年全體揭露合併報表盤查。本文用表格整理各階段年度、確信和查驗的差別、2026 年 9 月的調整,以及客戶為什麼現在就來要你的資料。
《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》是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共同制定的參考規範,本身沒有罰則,但上市櫃公司每年要在年報說明做了什麼、和守則有何差異。第 26 條建議客戶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,這就是評鑑表 ESG 題目的源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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